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4月2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70043325號函辦理。
二、培訓相關資訊簡述如下(詳細資料請參閱簡章內容):
(一)培訓組別:分國小國語文、數學、英語,國中國語文、數學、英語等六組。
(二)培訓人員之資格:
1、補救教學績優學校教師。
2、國教輔導團員。
3、補救教學訪視委員。
4、優良教師、退休資深教師。
5、上述推薦人選須具受訓學科五年以上正式教學經驗(依公私立學校正式教師聘書年資,國小英語科須特別敘明)。
(三)本案於107年7月3日(星期二)至7月5日(星期四)假國立臺灣師範大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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